论文中期考核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教育管理,保证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撰写中期考核报告
各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撰写中期考核报告(附件1),汇报培养计划完成情况,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制定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下一步论文发表计划等内容,并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答辩。
完成时间:2023年6月2日前
二、中期考核答辩
1、参加中期答辩时,硕士研究生应已经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非课程学分大部分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已通过,学术科研和论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经由学院教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学生方可参加中期答辩。
2、各专业应按照研究方向组织3名以上相关学科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采取答辩方式对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进行评审,严把中期考核质量关。首次论文中期考核不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应给予警告,并要求其给出改进措施,上报给所在学院,经整改可于下一学期再次进行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不通过者,由专家组作出“应予退学”处理建议报学校研究生院。中期考核通过者获得 2 学分,并获取继续开展论文工作的资格。
3、指定专人对中期考核报告会作记录,填写《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记录表》(附件2)。
4、各研究生应提前准备答辩汇报PPT,注意答辩现场拍照留存。
完成时间:2023年7月3日前
三、中期考核材料提交
各研究生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中期考核报告,经导师及专家组签字后,将表格第一至第三项所在页面拍照制成PDF电子文档,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论文中期考核”对应的模块中。
中期考核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告会记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报PPT电子版、现场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附在选题报告里)提交至各班负责人处。
各班负责人汇总并填写好《研究生中期考核统计表》(附件3),于2023年7月12日前统一将书面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综合管理办公室(A206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13997673@qq.com。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