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三、综合考核办法
(一)考核人选
1. 硕博连读
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7]68 号文件)的原则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2.“申请-考核”(含工程博士)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原则上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 1:1.2 的比例,同时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 1:2 的比例确定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考核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形式及时间
1. 考核形式 : 线下综合面试
2. 考核时间:2024年5月20日
(三)考生报到和考核资格审核
1. 考生报到
时间:2024 年 5 月19日(周日)下午16:00-19:00
地点:我院206室(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44号A座)
考生提前准备1张近期免冠 1寸照片,现场领取《复试情况记录表》,贴好照片和填写信息后,于复试当天提交自己分组考场的秘书。
2.“申请考核”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打印并按要求在相应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件1份;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原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学校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若从人事档案复印,则须注明“此为原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 一致”并由出具部门加盖公章);
(3)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证书扫描件;专著和期刊需附封面、目录、 论文首页及封底);
(4)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见附件,5000 字以内,考生本人独立撰写;
(5)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与目录(同等学力报考和在读硕士不用提交);
(6)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专项计划报考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7)《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加盖可以独立对外的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8)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申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1份(扫描件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日期);
(9)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签名并写上复印日期);
(10)复试缴费凭据。
3.硕博连读资格审查
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7]68 号文件),考生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两名原硕士相关专业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推荐意见——《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
(3)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5)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科研情况简述(导师审查并签字);
(6)学生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和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军人须提供军官证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8)《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需加盖可以独立对外的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9)硕士成绩单(加盖公章);
(10)《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打印并按要求在相应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件1份;
(11)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12)复试费打印凭证。
所有纸质材料请用燕尾夹,按照以上顺序整理,每份资料均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考生姓名+报考博导姓名+专业名称”。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更不予录取。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四)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即综合面试。综合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1.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素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知识背景:重点考查考生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已有的知识结构等;
(2)科研能力:重点考查考生获取文献信息的能力、了解并学习研究方法的能力,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博士生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3)外语水平:重点考查考生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4)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质疑精神和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心理成熟和身心健康等。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要求使用PPT,个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PPT以“报考博导姓名+考生姓名”命名,于5月19日 16:00 前发送至13997673@qq.com)和答辩等环节。面试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分组:面试当天公布,考生请提前到相关教室外查看。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8:30开始
面试地点: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44号A座),详细安排待后续通知。
2.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以及两门与所报考专业对应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笔试形式,加试各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拟录取总成绩。
3. 思想品德考核。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核。
(五)综合考核程序
学院按照招生学科或研究方向,由不少于 5 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至少 3 名为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综合考核工作。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二)拟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在指导教师招生限额内按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超出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的,在征求考生意见后由学院统一调整拟录取导师。如遇考生不愿意调整导师的情况,或无导师愿意接收的考生可不予录取。
下列情况将不予拟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三)其他
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有余额,未被录取的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可自愿申请转为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分招生学科或方向,按照考生一志愿综合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该申请仅在学院内部开展,不得跨学院申请。录取为非定向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与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享有同等待遇。
五、综合考核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规定,参加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考生须交纳费用120元/人。交费时间及方式详见“缴费说明”(http://yz.swjtu.edu.cn/vatuu/WebAction?setAction=newsDetail&viewType=web&newsId=EB77D89A7886DB0A)。
六、体格检查
考生需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
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复试与拟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34255
邮箱:13997673@qq.com
考生对复试工作如有异议,请实名向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反映情况,不接受匿名电话、短信、邮件等。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00970 邮箱:yunan@swjtu.edu.cn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所有。未尽事宜以《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