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学院将认真贯彻学校相关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暂行办法》(西交校研[2014]10号)以及《我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开展本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所有全日制(脱产在学)2018、2019级硕士研究生凡已缴清学费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完所规定学分,培养方案规定评奖学年内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者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奖学金评选办法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2018级和2019级均按照《我院2019-2020学年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硕士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分别按照“我院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的相关规规定执行。
2.各班级成立由班长任组长,班级学生代表等共5人组成的本班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负责学业奖学金评选在本班的组织与实施,主要包括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材料在本班级内的审核与公示。
3.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根据相应办法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2019级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申请表》,2018级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申请表》,并需要额外在研究生院网站提交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准备个人本学年(2019年8月23日至2020年9月13日)附加分申请的证明材料,包括:
(1)科研论文加分证明材料(须由导师确认签字):
已发表:发表刊物当期封面、封底、当期目录及刊物中论文首页;
已录用:正式录用文件原件或是投稿系统中证明录用的截图。
(2)专利及科研获奖加分证明材料:
专利及科研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其他附加分申请证明材料:
包括学生表现加分、学生干部工作加分、文体竞赛获奖加分等的证明材料。
所有书面材料按照封面目录要求顺序装订。以上加分材料在计算综合成绩中已经使用过的不能重复使用。
2.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结合班级同学的学年的表现,认真审核班级同学填写提交的申请表以及附加分申请证明材料,进行材料公示,并进行汇总。
3.请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于2020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将审核通过的班级同学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附加分申请表》以及附加分申请证明的材料打印材稿提交到学院。
4.学院进行材料审核公示,评审工作委员会按照相应评选办法进行评审。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如经查实伪造个人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申请人请务必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将不予受理。
3.如各位同学对奖学金评定工作有任何疑问,请由本人在评奖期内到学院进行反馈,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进行评议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