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全日制新生,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 转接方式。转入我院的党员,需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从今年起,除涉密单位外,全国范围内均应进行网上转接),转接信息如下:
学院党委全称(介绍信抬头):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
党支部选择:临床2023-01班硕士研究生 选择 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临床第一支部委员会
临床2023-02班硕士研究生 选择 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临床第二支部委员会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选择 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基础医学支部委员会
生物医学工程(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以及所有博士研究生直接转入学院党委“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由学院党委统一转入相应支部
2. 党员材料移交方式。党员档案应由原单位装入人事或学籍档案直接寄至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档案馆。新生报到后,学院党委将安排专人至档案馆审核党员档案,档案审核无误方可接收。
注意:一般不提倡学生本人携带档案袋,如因特殊情况由学生本人携带档案,档案袋上应有原单位封条及党组织骑缝章,开学后应及时交至学院党委。
3. 特殊情况
(1)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需持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的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其有效期应开具90天(大写:玖拾天);介绍信抬头需填写党委全称(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介绍信第二、三联一并交至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A209办公室蔡老师处;不得随意涂改;介绍信右下角应加盖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印章;凡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或信息有误的,需退回重新办理。
(2)在我院接收组织关系前预备期满但尚未转正的党员,需在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完转正手续后,再将党员材料及党组织关系转入我院。
二、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
在原单位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需在报到后主动向学院辅导员报告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并将相关培养档案交至学院党委(A209室)审核,确认原培养流程符合程序且档案材料无误后,可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党委进行接续培养。
学院党委联系人: 蔡老师 18782996074 交大路144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A209办公室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党委
2023年6月9日